算算今天是我回来新加坡的日子。嗨…. 快乐的时间总是特别快过去,真不想工作。我想刚回来的我,一定花了不少钱,所以就一定得工作咯。还有,我一定买了很多老婆饼之类的,回来当手信。可能还买了其他的东西,但我最希望在香港买的是,一个99.9分的男朋友,或者老公。如果有的话,我会多买几个送给我那几个单身的朋友当手信,哈哈。你们要问为什么不是100分,而是99.9分吗? 因为,要让那个99.9分的男人,有进步的空间 (room for improvement)!
Entries from June 2008
30 岁之朋友 (2 of 2)
26 June 2008 · 3 Comments
还有,不能忘了Angel,这个live in the outside world 的人。她在两年前结婚了,现在享受着二人世界,而她和她老公的相识过程,听说也是很dramatic 的。好像是在一次香港的街上,他对她一见钟情。他上前,希望和她交个朋友,交换电话。谁知,她以为他是坏人,便很不屑地对他说: “我没有电话。” 便走掉了。还好,他们之后又在容祖儿的演唱会碰面。这次,他不敢轻举妄动,只是远远地看着她。突然,她被人撞到,还扭伤了脚。事情发生得太快,她的朋友也不知该怎么办。这时,他就冲上来offer a helping hand or rather a helping back. 就这样,他背着她,一路从演唱会场到中医师,又从中医师背回酒店。她就这样沦陷了,或者应该说她开始恋爱了。
他是她的第一个,也是最后一个男朋友。两个人相识很短的时间,就决定结婚了。她说,如果是对的人,何必再拖呢? 两个人从结婚到现在,一直都像热恋的情侣,一点也不像结婚两年的夫妻,写意地过着二人世界。
SPY 在30岁时,终于升为audit manager了。她一直在那间公司工作,一边slack, 一边complain 她的boss. 好不容易她那个整天霸住位子, 死赖着不肯走的boss 被promoted了,所以才终于让出位子来,给下面的人。所以,她顺理成章地升上去了。这有可能是她肚子里的宝宝,带给她的运气。其实,看到别人生孩子,总觉得好像是很可怕的事,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她,有勇气生到第三胎。她说,刚开始她也很害怕,但时间不知不觉地过,孩子便生下来了。后来,她渐渐忘记生孩子的痛苦,就开始想为孩子添个弟弟或妹妹。就这样,有了老二和老三。
每次见面,她都会把孩子和老公带出来。看他们两夫妻为孩子忙的样子,真的很好笑,但也很敬佩她们。毕竟,做一个人的父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更何况是3个孩子的父母。忙归忙,孩子可爱的笑就是他们最大的报酬。
别忘了,还有JNC,这个充满怪怪思想的女人,终于在我的先见之明下,找到了她的 “The One” ,简称TO。其实,TO 是我的小学同学,在我23岁那年重逢的。之后,我们时不时有联络,但真正成为closer friend是在3 年后。那时,当我进一步认识他后,才发现他和JNC 有挺多的相似之处。所以,我便psycho JNC meet我们喝咖啡。我还得郑重说明it’s not a set-up,而是让大家认识多一些variety的人。结果比我想象,发展得快。那次的meet-up 让他们对彼此都印象深刻,更约了下一次的约会。有了第二次,就有第三,第四,第五。然后就没有了。因为他们不再约我一起加入,而是单独约会了。
现在的他们享受着二人世界。虽然还没有结婚的考虑,但他们对未来有着一定的共识。TO 说他们一定会结婚,还会在35岁前有他们的小孩,而JNC 就在旁默默微笑,象默认一样。我还是第一次看到JNC有那么小女人的举动呢。你看爱情对人的影响很大吧?
当我到了30岁,希望看到每位朋友的爱情幸福,事业顺心。就算不能和我的prediction 一模一样,只要你们都幸福,就好了。
P/S: Hey friends, dun scold me for predicting your future as well, just imagine for fun. Haha.
30 岁之朋友 (1 of 2)
25 June 2008 · 1 Comment
30岁的我,变得更念旧。经常约旧朋友叙旧,聊聊我们的近况。Tallie在3年前结婚,婚后一直complain 她的老公。但在我看来,她老公是不错的啦,至少他会偶尔疼疼她,懂得在她亲戚面前做人情,挺有责任心的。她不能和我出来太久,因为她心里常惦记着她两岁的小儿子。她儿子很黏妈妈,简直就像贴身膏药。一会儿不见妈妈,就会哭得像tear-making machine. 但他一看到我,就不哭了。因为对他来说,我就代表着玩具和糖果。只要我出现,他就会有玩具和糖果。
Misssunflowers 正在筹备年底的婚礼,忙得不亦乐乎。每次见面,都听她说婚礼的事,忙这忙那的。嘴里在complain, 但心里却忙得很开心。我也很为她开心,因为她的准老公is a perfect match for her. 还记得28岁的我们,对即将来临的30岁大关,有点点的不安和点点的灰心,总觉得这么多年来都碰不到对的人,过了30岁就更难找了。哈! 结果,不久后,她公司来了位新同事,而她是他的buddy,所以常常接触。相处下来,发现两个人共通点很多,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。更重要的是,他们之间有一种connection, 不用她说出口,他已经知道她在想什么了。
不久后,两个人果然走在一起。每次misssunflowers 提起他,她就很甜蜜。因为他很疼她,又是个很浪漫的人。她说: 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,都是惊喜。” 让我好羡慕啊! 在她29岁生日时,他求婚了,两人正式准备踏上人生的另一阶段。
Categories: 我的梦工厂 · 我的随记 · 说说而已
Tagged: misssunflowers, Tallie
30 岁之我
24 June 2008 · 3 Comments
那天,和misssunflowers 出门,聊到她一位早婚的朋友。她们在很久以前,聊到30岁时,她们觉得她们会怎么样。那位早婚的朋友,就很悲观地觉得30岁时的她,应该还是单身,在职场上拼搏。但,结果她25岁不到,就已经结婚了,做个幸福的小女人。想想世事真的无常。让我想想我30岁时,会怎么样…
30岁的我,头发少了一点,fines line and pigmentation明显了一点,眼角鱼尾纹深了一点。但是,我也懂得时尚多一点,懂得打扮多一点,懂得保养多一点,懂得保持身材多一点。
30岁的我,自信心多了一点,自立自主多了一点,想法多了一点,勇敢多了一点,知道自己要什么多了一点,知道自己值得什么多了一点。因为如此,我魅力多了一点,快乐多了一点,自由多了一点。
30岁的我,刚从国外工作回来一年。累积了一些人生经验的我,对生活和工作都处之泰然。几年下来,存了一些钱,但不多。因为人生苦短,所以一定要好好对待自己,奖赏自己。我的名牌包包并不多,只有2、3个。但我很满足,因为这些年来,我去了大概5,6个大大小小的国家,发觉世界真的很辽阔。
30岁的我,在公司做工不到一年。辛苦一定会有的,但只要咬咬牙,就过去了。所以,工作得还算充实,让我有满足感。同时,我也在积极存钱,为了在35岁之前,开一间我梦想的宠物店。也为了在35岁时,拥有属于我舒适的房子。
30岁的我,在这些年来,并没有一个正式交往的对象,总是处在casual dating 的状态下。常常就是date几次后,就发展不下去,有些还变成了我的好朋友。其实,我还是很渴望有个permanent的肩膀让我靠,但我也相信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。所以,不来的时候,我就没有刻意地去找,但来的时候,我也不会害怕地躲避。只是,当我越来越习惯一个人的日子,我就觉得越来越难和另一个人相处,还有分享我的生活。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我70岁时,一个人晒太阳和写意地看书的样子。但,算了吧,还是那句话,既来之,则安之。
后来的惆悵
23 June 2008 · Leave a Comment
This is a piece by my favourite author (or authoress?), 张小娴,especially this one. Have always love her book, her words are so 理智, at the same time so overpowering.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
有人說,不付出感情,也就不會受傷害。
那就好比說,不生火,也就不會燒傷。
然而,教堂彌撒中搖曳的燭光和冬夜屋子裡的爐火,看來卻那麼溫暖,我們總想生個火看看。
那麼,我們到底要對別人付出多少感情,失去或是對方讓我失望的時候,才不至於太難過?
我們身邊總會有許多人來來去去,新朋友,同事,工作的夥伴,萍水相逢的人......當中也許會有一些跟我們特別投契的。不知不覺間,我們傾出了感情,甚至有了期待,以為這種關係會是長久的。
後來的一天,大家走的路不一樣了,立場不同了,彼此的感情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。你不是我期待的,我也許讓你失望了。那一刻,我們才驚覺,沒有不散的筵席。
我和你,不至於不相往還,可也回不去最好的時候了。
我們都沒想到失去的時候原來這麼惆悵,更沒想過,原來我以後還是會惦念你。
於是,我們跟自己說:
「下一次,不要再對人付出感情了,那才不會受傷害。」
可是,真的可以做到嗎?
還是要再受傷幾次,再難過幾回,再傻幾遍,再白一些頭髮,我們才會一次又一次往後退,終於把熱情退到心底最深處,學著對人冷漠些,或者至少也學著以後跟人隔著些距離。
Your inner bitch
22 June 2008 · Leave a Comment
I’m reading a very interesting book “Getting in touch with your inner bitch”. As the name suggested, it’s a book to teach people how to uncover that lady in the deep corner of your body. By doing so, you will be getting the things you want and leading a happier life.
I think it’s quite interesting because sometimes I’m tired of being a yes-gal too, like you are obliged to please everyone and anyone; your goal in life is to ensure that everyone around you are happy except you. Perhaps I may learn a trick or two of how to say no to people when I really feel like doing so.
Most importantly, there will be no one to judge me. Even if there is, I will not be affected by whatever because I’m truly comfortable as being meself.
想住在没有人欺负我,没有人会伤害我的世界里。我可以在我的世界里为所欲为。
Categories: Reviews · 说说而已
Tagged: 为所欲为, inner bitch
感觉
21 June 2008 · Leave a Comment
她和他在对的时间,对的地点,碰到对的人。但有一天,
他: 感觉变了。
她吃了一惊: 怎么我不是在对的时间,对的地点,碰到对的你吗?
他: 感觉不见了,以前再对,现在也是错的。我也伤心,我也难过,我也挣扎过很久才决定的。
她: 请你不要说那些话。你顶多只是遗憾,又或是对将要单身的身份,有点不习惯罢了。请你不要不要在被抛弃的人面前说出“你也伤心” 这类的话! 你只会让我觉得你在玩作好人的游戏。
JNC对我说过,人不会突然不爱了,或者有其他理由,或者他有别的难处。对的,人是不会突然不爱的。但,不代表人不会慢慢不爱,却没有发现,直到某一天的某一个事情让他/她觉醒。
感觉是很奇妙的。它让人捉摸不清,也会让人在一夜间变成陌生人。
爱上一个人的感觉是莫名其妙的-人无法说出为什么爱他/她而不爱其他的他/她,人不会拼命为自己爱上了谁而解释。不爱一个人的感觉也是莫名其妙的,不爱就是不爱,但人却会说出一万个不爱的理由。两个同样都是感觉,为什么那么自相矛盾呢?
永远永远不要用太多的理由来说分手。分手,我只要听你一个理由就够 - 我不爱了。
当狗爱上猫
20 June 2008 · 2 Comments
听说这是新的TVB剧集,好开心啊! 不知道拍完了吗?
我最喜欢这类猫猫狗狗的戏了,看了就开心。还有我喜欢的胡杏儿和罗家良耶!
真的好期待哦。
我们爱的牛肉面
19 June 2008 · 2 Comments
Spy 和我特别爱Ang Mo Kio Blk 233的牛肉面,它简直就是我们辛苦工作的救星! 每天我们都得面对着office politics和两个讨厌的老板,有时候真的很想用头撞墙。一天里,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可以吃到好吃的午餐,而AMK 的牛肉面就是我们的all-time favorite.
我常常叫的是牛肉参牛肉丸(如果是牛肉加牛肉丸的话,会加$1的) ,粗米粉汤。我特别喜欢它的汤,很够味,够火候,还有一点点酸酸的 (因为有酸菜) ;它的牛肉不会太硬,也不会太生,味道腌得刚刚好,却不会盖过牛肉味;肉丸更不用说,十足牛肉香之外,还很有咬劲。
怎么说呢? 每次吃,我就像卡通片《妙手小厨师》里的食客一样,头顶会突然涌出一道七彩强光,然后脸部表情会变得很夸张,仿佛下巴脱臼地说: “O-I-SHI!” (日文好吃的意思) 。SPY 说她每次吃,就感觉好像有很多色彩斑斓的蝴蝶在她身边围绕。在彩色的背景下,每一只都闪闪发亮,而她就有种陶醉的感觉 (我们是很有想象力的一群!) 。
因为这个牛肉面摊和我们的office有一段距离,所以每次都得靠我老板载我们出去吃。当我们某一位有craving时,我们就会要求老板带我们去那里。不过,也不是次次都可以吃到。因为有时老板会很忙,很赶时间,所以得草草在office附近解决我们的午餐。那时,我们就会很Sian,因为craving satisfy 不了。所以就看在这份上,我们愿意和她说说笑笑,目的是希望她会多多带我们去吃我们爱的牛肉面,嘻嘻!
高跟鞋,拖鞋和球鞋
18 June 2008 · Leave a Comment
我一星期有5天都在穿高跟鞋,而剩下的两天穿拖鞋。除非是运动,不然我很少很少穿球鞋 (其实运动也少了,所以更少时候是穿球鞋的)。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从天天穿球鞋到天天穿拖鞋,到现在的高跟鞋。
球鞋记载了我童年直到上大学前的时光。那时,每天都很开心,每天都在想去那里玩。为了方便玩耍,所以常常穿球鞋,贪它的方便。不管是去打篮球,还是玩捉迷藏,球鞋都是最佳选择。它让我们跑得快,跑得方便,跑得自由自在。
拖鞋记载了我在大学的日子。那时,不用面对工作的压力,却能享受极大的自由,尤其是住在宿舍的我,更是无政府般地无法无天。踏出宿舍房门时,只要脚趾一夹,拖鞋就穿好了,去哪儿都行。回想那一段,我总是很开心,很随心地过日子,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,只要自己喜欢,就算光着脚板都行。
出来社会工作后,了解了人情世故,懂得包装的重要。所以我穿高跟鞋,好掩饰自己的短腿。生活不再可以时时随心、任性,要怎么样就怎么样,生活也不再可以毫无压力地只管玩耍。这是遗憾,却也是必然的。就像没有人可以一只脚穿高跟鞋,另一只穿球鞋一样。穿着高跟鞋的你,还要坚持穿球鞋吗? 那就等着跌倒咯。
当然,你偶而还是可以退下你的高跟鞋,穿起球鞋或者拖鞋,偶而让自己天真烂漫一下,让自己随心所欲一下。但是,你总不能在任何场合都穿着球鞋或者拖鞋吧? 比如在D&D,穿着拖鞋出场的你,必会引起不小的震撼哦。
我想最理想的是: 身穿高跟鞋,而心,永远怀抱着穿球鞋和拖鞋的那一份真,而回忆,永远留著穿球鞋和拖鞋的快乐。